关于调整深圳市公安局三防责任人名单的关于告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》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》相关规定和省、市有关工作部署,调整为做好今年的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,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,安局现将我单位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:
防责分管领导:马鸿雁
防责办公电话:0755-84464059
防责内设对口机构负责人:王少松
防责办公电话:0755-84464507
防责联络人:邱奕锋
防责办公电话:0755-84464580
防责深圳市公安局
防责2021年1月6日
防责